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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刊辑要(大学瑜伽)2019年第5-6期法学论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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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刊辑要(大学瑜伽)2019年第5-6期法学论文要

  2019年第5-6期 法学论文要目与摘要/p>

   摘 要:从20世纪20年代至今,补充性货币发展为“易货记账货币”与“时间货币”两种主要形态。一方面,面对法定货币表现出的种种不足,补充性货币在货币信用、货币单位等方面对法定货币进行了功能补充。另一方面,补充性货币作为小范围的私人交易媒介,易受多种因素响而造成使用者权益受损,同时可能冲击法定货币体制并响金融稳定,因此需要法律对其进行规制。但目前各国尚未出台针对补充性货币的监管措施,仅有法定货币法和民事法律可对其进行约束。私人数字货币是金融科技背景下补充性货币的新形态,其与法定数字货币均对传统法定货币起到了补充作用,同时私人数字货币对法定数字货币也存在功能补充,因此在监管私人数字货币与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时,需要考虑到二者的补充性特征。补充性货币的监管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问题而非法律问题,补充性货币是否能生存与发展,主要取决于自身是否能接受货币权力的分散化。

   摘 要华中科技大学简称技术迭代更新的五大学科竞赛络游戏活动面临新的规制难题。被监管主体西安职工大学络游戏主播侵犯著作权行为、平台著作权侵权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竞合、用户使用行为违法违规等诸多乱象。雄安大学络游戏监管主体的监管规范阙漏、监管机构与部门权责不清、监管技术与方式存在缺陷。走出上述困境的法律出路,即从监管主体入重庆计算机大学络游戏监管立法体系化建设,理顺监管主体的内部权责分配,革新监管技术和监管方式。

   摘 要:罚金刑在我国刑法中被规定为附加刑,但对于罚金刑是否应当上升为主刑的讨论一直持续。近年来,随着犯罪门槛下降和轻微犯罪增多的刑法新趋势,罚金刑主刑化的思考愈发具有现实意义。罚金刑是否上升为主刑,应当取决于其是否符合主刑设置的标准,即形式上能否广泛地适用于分则罪名是前提条件,是否符合主刑身体控制的实质特征是核心条件。从刑罚演进的角度来看,主刑发展已经历了以身体刑(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为主到以自由刑为主的历史进程,前者直接作用于犯罪人的身体,后者通过直接控制身体活动来限制自由,而迈向以财产刑为主的变化,则是通过财产实现间接身体控制的表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状况和人们身体活动范围日益紧密,在分则广泛设置罚金刑,通过财产实现对犯罪人的间接的身体控制成为可能,将其上升为主刑完全可行和必要。

   摘 要:《中南大学学报》第条赋予公共书馆古籍开发利用权。但是,在学术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对古籍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古籍整理成果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却引起了巨大争议,进而如何利用古籍整理成果传承和发展中华大学瑜伽传统文化也成为难点。当前,我国将要制定《中南大学学报》,然而该条例在名称上相对忽略了古籍开发利用的问题,其名称宜修改为《中南大学学报》。同时,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应当通过制定公共书馆古籍整理成果著作权保护与利用指南等文件,指导公共书馆遵循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标准等司法基准,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以传承和发展中华大学生标准生活费传统文化。

   摘 要:根据利益主体及其相互间关系,将区域环境纠纷区分为间的纠纷、生产经营者与公众之间的纠纷、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与生产经营者和公众之间的纠纷等四类。“私力救济”“商调机制”、诉讼解决等代表性的相关解纷途径以及环境、调解、仲裁、约谈等措施,与四类纠纷有复杂的对应性。然而,私力救济存在无序性;间“商调机制”存在弱程序性以及效力不确定性;司法解决则存在制度性不完善;多元解纷措施缺乏衔接和协调。应该以“生态环境整体性协作治理”作为逻辑出发点和基本理念,以全局野、系统思维、体系化方法,从整体性上把握、以协作性为标准优化纠纷解决措施,形成“联防联治—非诉讼解决—司法权威裁判”的区域环境纠纷防控与解决体系,实现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生态化和系统化。

   摘 要:在我国刑事立法的犯罪化背景下,如何应对犯罪附随后果带来的负面效应颇具研究价值。犯罪附随后果根据职业关联性和禁止期限两个标准设置,在性质上属于保安处分。正当化根据在于预防行为人再犯和保障特定职业的利益。从业资格限制的程度和范围应遵循比例原则之要求,以此为审标准,犯罪附随后果过度压制公民的职业自由,与微罪的匹配不均衡并且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这消解了犯罪化立法的积极功能。在犯罪附随后果的重构路径选择上,应当回归其保安处分的性质。针对一般职业,整合刑法内、外的从业禁止,由此解决犯罪附随后果在职业关联性、禁止期限和司法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消弭两种从业禁止的体系性冲突;针对公职与公共服务职业,构建类似“褫夺公职”的处分。

   摘 要: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帝制政治的确立时期,也是律令体系的发轫时期。由于法家思想“明主治吏不治民”这一专制主张的深刻响,作为“正罪名”的律所具有的普遍规范性质,正是通过“存事制”的令使其得以具体变化和适用的。秦汉时期的律令性质及其关系,不仅深刻折射出中国古代帝制政治的基本特点,而且全面响了中国后世历代王朝律令体系的发展变化。

   摘 要:党的领导写入宪法正文,迫切需求一种更加完善的宪法领导权教义学。通过重宪法起草者的论述,并分析宪法序言中“将”字的两种内涵可知,19年宪法序言对党的领导是既写事实、更表主张。2018年修宪在正文明示党的领导,强调了其作为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地位,使社会主义制度的宪法内涵更加完整。党实施领导权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要求党总揽而不包办,协调而不替代,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不代行宪定的国家机构职权。领导权具有宪法效力,党自身、派、其他政治性力量、武装力量、国家政权机关等都负有不得破坏党的领导的宪法义务。实施宪法党的领导条款,应加快形成系统详尽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群,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