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人
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人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211工程”、“9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应急管理部与江苏省人民共建高校。学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所高校之一。经过110多年的发展和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学校面向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成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学校现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吉林大学通信学院),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东华大学博士)学科;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7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和社会科学总论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 1%,其中工程学进入前1‰,矿物资源与开采工程学科领域连续6年进入全球前强,2022年位列全球第14。学校拥有5个科研平台,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深圳、北京、新疆等地分别设立深圳研究院、能源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西部能源研究院。学校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集萃学院,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和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2012 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
我校 2023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别为资源与环境(广州仲恺大学)、能源动力(山东大学位置),招生领域详见中国矿业大学 2023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数人(扬州大学面积)。
2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者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且在硕士期间或者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过不少于6个月的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②报考类别为定向: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且在获硕士学位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累计工作年限达到8年以上。
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或近5年作为技术骨干(大学生创业指导)主持或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周岁(鲁东大学学报),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江苏科技大学邮箱)的书面推荐书(济南大学排名)。
3.外语水平等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2023 年专业学位博士生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中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2.助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安宁大学城)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1.5万元/生·学年。
3.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学金、学业学金的评定无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可参评。学金评定程序及条件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学金励标准为3万元/生·学年。学业学金分为两个等级,覆盖面为。
1所有参加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均须登录我校“博士研中国矿业大学博士上报名系统”(河南师范大学校历f西昌的大学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浏览博士报考须中国矿业大学博士上的提示和长春大学招聘上报名信息录入、缴纳报考费等。
(3)报考费标准为120元/人。未交费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4)报名期间,考生可中国矿业大学博士报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东北大学南校区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应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2023年报考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3)学籍、学历及学位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等)。
(5)专家推荐书(2 份,模板从报名系统,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推荐专家填写并签字,同时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6)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可从报名系统打印)。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2) 往届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 “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博士入学考试包括资格、材料复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拟安排在2023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请学校及大学词典站。
参加综合考核(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元。未交费者不安排综合考核(复试)。
3.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1) “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在职考生应在确定博士拟录取资格后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档案和离职手续不全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 “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入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23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该专项计划仅接收少数民族考生申请。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提交材料时将加盖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否则申请无效。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应有明确的同意报考意见),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对在报名及考核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考生报考材料提交要求:考生报考材料可以采用送交或邮寄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30日:
(1)采用送交方式的,可于工作日办公时间将报考材料直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采用邮寄方式的,可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将报考材料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我校不接收除中国邮政EMS和顺丰以外的任何邮件。
6.若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中国矿业大学研中国矿业大学博士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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